湖南省龙山县皮渡河召市段河流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湖南省龙山县皮渡河召市段河流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龙山县召市镇大兴村至方坡村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规模:约1500万元(以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合同编号:TPZB-2011-XXZZZ-LSX-ZLGC                     

2.6 项目类型: 中小河流治理                  

2.7招标范围:详见合理定价清单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堤防工程_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至少有一个工程在400万元以上的)的施工经验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_是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中的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_贰级及以上正式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_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本标段的建造师)于2012年1月2至2012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山县水利局质监站(509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现场签署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附后,请自行下载打印),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并于2012年1月7日下午5:30时到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韶山路370号省防汛大楼141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0元一套(不含图纸及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1)发布公告后开具的介绍信和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近三年内两个同类型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拟任本标段建造师(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_贰级及以上建造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以上的缴费清单)的证明;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以上的缴费清单)的证明;

(8)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留存,如投标人不符合上述基本资格要求、或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申请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_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_进行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1】36号文件中的(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水利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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