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乡市新仓等7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湘乡市新仓等7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棋梓、梅桥、潭市等乡镇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11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年度共计7座小(二)型水库,共分为1个标段

其中长岭161.73万元、大石洞160万、九洞160万、江家,180万,前进150万、天鹅150万, 新仓150万。

2.6招标范围:坝体防渗;溢洪道加固、改造;输水工程改造;水位观测设施等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水利工程工为主_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工大坝施工_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具有2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外省施工企业须有在湘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施工业绩: 2008年10月30 日~ 2011 年10月30日期间完成的省内新建水库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项目的中标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可用的查询网址(官方网站)、合同完工证明,业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非临时聘用关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_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如经查实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取消投标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_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3.3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_是湖南省水利网上公布的《关于湖南省2011年至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公示》范围内的合格企业。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签订了《诚信承诺书》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韶山路370号省防汛大楼1417室)进行报名: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_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_明(原件)(养老保险,_近六个月以上且提供查询信息资料);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_明(原件)(养老保险,_近六个月以上且提供查询信息资料);

9)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0)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11)投标申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12)与招标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应提交一套上述5.1款1)-9)项的装订成册资料(其中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它资料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二代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法人报名携带建造师身份证及建造师报名携带法人身份证的除外),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_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各潜在投标人_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持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技术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踏勘。

踏勘时间:2012年1月10日上午8;30至2012年1月12日下午5:30;

各潜在投标人_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持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技术负责人到水库大坝现场照相证明自己现场踏勘。

已踏勘的单位带好相关证明材料于踏勘当日在湘乡市水利局开具证明。

踏勘时投标申请人自备交通工具,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1】36号文件中的(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水利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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