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巴彦县少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少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08]1047号文件批准建立,建立资金局部国投、局部自筹,建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少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停止公开招标。
2. 项目概略与招标范围
巴彦县少陵水库为小Ⅰ型水库,总库容974万m3,水库下游灌溉水田1万亩,维护农田4万亩,维护下游9个村屯,1.2万人口。
招标范围:土坝加高培厚,新建溢洪道、输水洞等。
本次招标方案分一个标段。
方案开工日期:2010年9月15日;方案完工日期:2010年11月30日。
3. 招标人资历请求
3.1 本次招标请求潜在招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相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才能。
3.2 本次招标不承受结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招标者,请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的停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平安消费答应证书、企业施工业绩、受权拜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巴 彦县水务局购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踏勘现场由招标人组织,于2010年8月27日8:30分巴彦县水务局汇合统一停止踏勘和答疑。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义务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黑龙江大禹水利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络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少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立管理处
地 址:巴彦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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