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延寿县金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金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08】1045号文件批准建立,建立资金局部国投、局部自筹,建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寿县重点小型水库工程建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停止公开招标。
2. 项目概略与招标范围
金沙河水库位于延寿县与尚志县接壤处,蚂蚁河右岸主流黄泥河主流金沙河下游地段。金沙河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1.0km2。金沙河水库主要建筑物为IV等4 级,设计洪水规范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规范采用50年一遇。水库是以农业灌溉为主,统筹防洪除涝、养鱼等综合应用的小(Ⅰ)型水库。
招标范围:土坝加高培厚、迎水面干砌石护坡;新建输水洞和溢洪道等。
本次招标方案分一个标段。
方案开工日期:2010年9月25日,方案完工日期:2010年12月30日。
3. 招标人资历请求
3.1 本次招标请求潜在招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相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才能。
3.2 本次招标不承受结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招标者,请于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 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的停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平安消费答应证书、企业施工业绩、受权拜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延寿 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办公室购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踏勘现场由招标人组织,于2010年9月4日8:30分在延寿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办公室汇合统一停止踏勘和答疑。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义务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黑龙江大禹水利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络方式
招 标 人:延寿县重点小型水库工程建立管理局
地 址:延寿县水务局

                 201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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